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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因琐事闹纠纷,大打出手赔钱又领刑!
2018-03-15 09:03:00  来源:赣榆检察

  邻里之间本应相互礼让,因小事大打出手赔钱又领刑得不偿失。近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魏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邻里因琐事闹纠纷,大打出手赔钱又领刑!

  经审理查明: 

  魏某某与被害人蒋某某系邻居关系,2017年8月2月16时,魏某某在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某村其家盖房施工现场,因琐事与蒋某某发生厮打,魏某某持铁锨将蒋某某嘴部铲伤,致使蒋某某口唇全层裂创。经法医鉴定,蒋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邻里因琐事闹纠纷,大打出手赔钱又领刑!

  法院审理认为:

  魏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魏某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