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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对3·14重大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
2018-03-30 08:51:00  来源:赣榆检察

   3月27日,赣榆区检察院对一起重型半挂车致五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8年3月14日早上,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原310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原310国道42KM十930M处,遇从路南侧驶出的王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半挂牵引车车厢向左侧翻,将张某某驾驶的教练车砸埋,事故造成五人死亡,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我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指定专门办案组严格按照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并依法快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