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长征犯盗窃罪一审宣判。赣榆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长征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第66次检察开放日 | 组织庭审观摩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64次检察开放日 | 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拓展研训走进检察院
荣耀加冕!杨红萍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第60次检察开放日 | 模拟法庭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司法庄严
赣榆区检察院官方微信
赣榆区检察院新浪微博
赣榆区检察院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