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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贩卖假毒品无罪?一样判刑
2018-10-30 14:32: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贩卖毒品构成犯罪,这是大多数人都知道的常识,但是如果贩卖的是假毒品呢,很多人可能都会认为既然是假的,就应该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贩卖假毒品一样构成犯罪。2018年10月24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金某某贩卖毒品案,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该案系连云港市赣榆区首例因贩卖假毒品获刑案件。

  2017年8至12月,被告人金某某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通过收取现金或者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孙某某出售甲基苯丙胺(冰毒)4次。其中两次出售的冰毒系假冰毒,其中一次系冰糖。

  该案移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承办人严格审查后,于2018年3月30日向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理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普法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毒品犯罪处于高发阶段,并且有向低龄化、低收入人群蔓延趋势。许多人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因为沾上毒品,钱财散尽、家庭破裂,甚至为吸毒而走上盗窃、抢劫、贩卖毒品的不归路。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防毒意识、自觉远离毒品,永远不要去尝试第一次吸毒,那些认为自己的意志力比别人更坚强的人往往就是下一个“瘾君子”。

  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20日《关于适用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