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在热闹喜庆的婚礼中,趁主人家忙碌之际,假装成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在婚宴酒席吃喝,还偷盗喜烟喜酒……2024年12月至今年1月间,江某(化名)先后4次在结婚典礼上行窃。近日,经赣榆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江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江某的“婚宴生意”并非心血来潮,而是他精心策划的“业务”——蹭吃蹭喝、顺手牵羊,短短两个月内,他化身“婚宴大盗”,接连3次成功混迹于不同酒店的喜庆场合。当江某第4次如法炮制,踏入又一家豪华酒店的婚宴厅时,这一次,酒店的管理人员敏锐地察觉到了异常——这位“宾客”既无请柬,也未在礼簿留名,且近期频繁出现在该酒店,在其欲实施盗窃时当场将其拦下。面对质问,江某起初强装镇定,百般狡辩,后警方迅速到场,在确凿的监控证据面前,最终哑口无言,终落法网。
案件侦结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细致梳理了江某连续作案的全部证据,面对铁证如山,江某对其多次盗窃婚宴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出镜检察官
检察官提醒:莫让喜宴变“失宴”,安全防范需筑牢。酒店方需擦亮“安全眼”,强化安保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增加重点区域(如礼品、烟酒存放处)的监控覆盖和巡查密度。新人与主家勿忘绷紧“防盗弦”,贵重烟酒、礼金、礼品等务必指定专人(可靠亲友或酒店人员)集中看管。广大宾客请当好“监督员”,留意身边举止异常、反复游走或过分关注财物存放区的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善意提醒主家或告知酒店工作人员、安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