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华,赣榆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荣获全市案管业务标兵、区优秀公务员、市院案管岗位练兵团体总分第二名等荣誉称号。
兼顾三个效果的统一,做好刑事和解工作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王丽华始终秉持为民服务的初心,坚持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和兼顾统一,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事刑检工作期间,辅助办理刑事案件一百多件。参与“轻伤害专业化办案组”期间,办理轻伤害案件十余起,以善意的坚持化解倔强的偏执,换位思考,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钝化社会矛盾。在办理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中,鉴于该案由邻里纠纷引起,积极联系“建国调解工作室”、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以及村委会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进行调解,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反悔的局面,先后调解十余次,最终化解了这场积怨。
王丽华深深地感受到,调解工作不是一蹴而就,最大的诚意是办理案件的基础,你的善意他们终究会明白,这种善意需要长久的坚持,因为,每一次的坚持,就意味着让这种温暖传递到了当事人,传播了法律、温情、道德,对抗了执念、偏执,更加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本职,做好监管案例工作
从事案管工作以来,王丽华面对成千上万的数据和纷繁复杂的案例,深深地沉下心,一个一个数据进行梳理,一个案例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加班加点,一点一点地推进工作进程,确保评查案件质量。在评查过程中,对外市和本院刑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撰写典型案例被省市院采用20余篇,撰写分析研判被上级院采用4篇。其中,撰写的案管部门监督纠正一起涉案款物处理不规范案件,被省院监管案例采用,并被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省院案件管理部主任胡昀晖批示肯定。
笔耕不辍,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王丽华也深刻地认识到,工作不仅要做好,更要总结出经验,对好的事例和做法,积极进行宣传,对本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以期对今后的工作有所裨益。进院以来,王丽华撰写的信息被上级院采用十余篇,在正义网、江苏检察网、连云港检察等媒体上发表宣传一百多篇,发表调研文章十多篇,参与调研成果评比获奖三次,制作的微访谈被江苏检察网采用。
统筹兼顾,努力提升综合素质
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王丽华不断增强学习,注重多方面发展,努力让自己成为“多面手”。做好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工作,讲解十余场次;做好妇联干事工作,开展谈心谈话二十余次;参加知识竞赛获得优胜奖;参加演讲比赛获得优秀奖;参加趣味运动会获得单项团体三等奖等。
努力拼搏、执著奋斗的人生,才是绚烂多彩的。就像是一棵小草,即使终也长不成大树,但是依然努力成长,为温暖点缀一番绿意。王丽华,一个平凡普通的检察干警,舍得奉献和付出,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履责,默默耕耘,为案管工作、检察工作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