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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酒驾肇事、顶包骗保,驾驶员、车主、顶包人被一网打尽
2020-04-07 17:36: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2018年12月的一天深夜,司机朱某酒后驾驶朋友张某的轿车,载着孟某等几个朋友准备去KTV娱乐,行驶至赣榆区欢墩镇转盘西侧时,因会车时操作不当,先是撞上路边石墩,后又与周某驾驶的江淮汽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朱某意识到自己是酒后驾车,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于是联系车主张某赶至现场,与张某、孟某商量由未饮酒的孟某顶替自己,三人一拍即合,同时和周某协商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保证将周某的车修好。随后,孟某自称驾驶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在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在进行事故调查时,三人一口咬定是孟某开车发生事故,骗过交警后又骗得45000余元的保险理赔。几个人本以为配合的天衣无缝,却被保险公司理赔员察觉了其中的猫腻并到公安机关报案。日前,朱某、张某、孟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个人虚构保险事故或者对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1万元以上的,构成保险诈骗罪。驾车需谨慎,酒后不开车,发生机动车事故后,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因为所谓的朋友义气而实施顶包骗保行为。尊重事实、遵守法律,才是明智的选择。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