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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我院被确立为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2020-06-08 09:07: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根据团苏委电[2020]20号文件,赣榆区院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等六家省级单位确立为检察系统网络领域“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近年来,我院以赣榆检察院官网“以案释法”和微信公众号“向阳花开”栏目为阵地,定期推送本院原创微视频及法治教育片和典型案例,通过网络借助新媒体平台把法治课讲出去、传播开,扩大法治教育受众面,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打造专业办理网络侵权案件的“红萍未检办案团队”,特别是办理通过网络侵犯青少年权益案件,把网络领域的个案与普遍关注的青少年保护问题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专业的网络青少年维权服务团队。

  

  

  

  

  

  下一步,赣榆区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完善网络领域“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网络领域侵害青少年权益和青少年网络犯罪问题。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多渠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二是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助力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三是严厉打击网络领域侵害青少年犯罪,深化青少年网络保护。通过创建活动加强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单位的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