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叔叔阿姨可以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一场不公开听证会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赵(化名)忏悔地说道。
2020年11月11日,我院在多功能厅召开一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等相关人员参加。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颢担任主持人,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与不公开听证的议题。
2020年6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小赵以帮助被害人小梅(化名)网购买鞋为由,多次骗取小梅人民币共计4万余元。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征询意见过程中,公安机关对此有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听证。
案件承办人、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红萍介绍道: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力挽救、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本案中小赵涉嫌诈骗罪,因具有自首和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社会调查显示其家庭健全,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因此,对本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我想了解一下未成年人此前有无其他前科劣迹?”“小赵对以后的人生有什么规划?”“希望你以后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把握好未来…”在发表意见环节,听证员谭新建和祁秀珍分别针对该案的法律适用及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询问,侦查机关对小赵进行训诫并提出希望。经讨论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赵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在最后陈述环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表示将对小赵加强监管教育并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听证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孙行忠说道“此次不公开听证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既确保了工作质量,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良苦用心,是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