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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检察关注函》
2021-03-29 16:47: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3月25日下午,为进一步引导中小学生安全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颢向区教育局送达赣榆区首份《检察关注函》。

  近期有群众向该院反映有不少中小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且速度很快,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第四检察部干警就该情况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该区普遍存在。为有效减少该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赣榆区院向区教育局发送首份关注函,建议区教育局利用校园广播、班会、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家校合作,通过家长群、家长会等联络方式提醒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引导学生家长督促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共同实现对中小学生上下学期间骑行的无缝化监督和管理。

  下一步,赣榆区院将进一步利用法治进校园活动,发挥法治宣讲专业优势,向中小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填补校园安全教育缺口。据悉,该院还将继续探索运用《检察关注函》,积极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最优监督方式,推动解决未成年人综合社会治理问题。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