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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好“接力棒”----我院举行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暨训诫会
2021-10-29 17:37: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近日,我院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帮教函》,委托我院对涉嫌盗窃罪的赣榆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开展监督考察。10月28日下午,我院在多功能厅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刘某某开展异地帮教暨训诫会,邀请了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刘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刘某某所在辖区民警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参加训诫仪式。

  检察官杨红萍介绍了刘某某的涉案及社会调查情况,并对刘某某进行训诫,强调了在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间应当遵守的取保候审和监督考察规定,要求法定代理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帮助刘某某顺利通过考察期。刘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其所在辖区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签署《监督考察协议》,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刘某某的跟踪帮教工作,并分别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最后,在多方的教育感化下,刘某某现场表达了悔罪决心,承诺将吸取教训,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异地考察帮教是一场“未”爱接力。截至目前,我院已经对3名异地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