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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牵头对一起非法采矿损害公益案生态修复工程初步验收
2021-11-26 09:42: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11月24日,赣榆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车莲珠邀请江苏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环境中心主任马猛、班庄镇党委书记詹磊及相关部门共同前往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检察公益生态修复施工现场,开展工程初验。

  该起非法采矿损害公益案为李某等人在苏鲁两省交界处非法开采安山岩矿,案件造成当地面积约22490.89平方米凹陷矿坑。为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今年3月19日,江苏检察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在班庄镇东窝子村案件现场召开,将生态修复意见会召开到田间地头,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

修复前

修复后

  经现场勘察,各项施工步骤井然有序。矿坑周边已经加装周长八百余米的隔离安全护栏,坡面植被草种已经播撒,警示标牌也将于近期分段安装在水泥护栏外侧醒目位置,从石梁河水库引水渠至矿坑内,将作为苏鲁边界两村周边农田的灌溉蓄水池。在施工现场,地质环境中心马主任对修复工程收尾阶段的施工重点提出了意见,为施工方下一步按照修复方案完成项目施工指明了方向。赣榆区检察院还将继续同步监督施工收尾工作,将矿坑修复成为对当地村民有利的设施,推动因该案件造成损坏的生态修复工作圆满完成。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