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省政法系统关工委关于表扬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院赣榆刑事和解案例获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特别优秀案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全省环境资源犯罪检察人才库拟入选人员的公示》,我院姜学厚同志被确定为首批环境资源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
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特别优秀案例
2023年1月20日,小宇与小奇因口角发生打架,致使小奇左眼部位受伤流血,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23年3月9日,公安机关以小宇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及时进行自主社会调查并讯问嫌疑人。经调查,小宇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家庭健全、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小奇系朋友关系,因酒后二人发生口角引发互殴。被害人因一直没有收到嫌疑人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一气之下要求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该案涉罪未成年人是在校学生,羁押强制措施会影响其正常的学业。”承办检察官将案件移送本院“建国调解工作室”调解。为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调解员通过仔细翻阅卷宗、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到小宇的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愿意赔偿对方有限的医药费及相关经济损失。小奇的父亲考虑到因该案对孩子容貌造成了一定影响,提出30万元的医美赔偿,否则不予谅解。调解员向被害人一方释法说理,讲明此类案件的赔偿数额标准不能超过相应损失的三倍金额。最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10万元赔偿协议,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嫌疑人一方先行支付5万元,余5万元在2023年12月前支付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解。
2023年3月16日,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小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小宇的家长为其缴纳保证金,小宇如期返校上课。该案的办理一方面展现了担任调解员的政法老同志积极担当作为,利用专业知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奉献精神与高尚情操;另一方面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刑事和解,解决故意伤害的矛盾纠纷,体现了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省环境资源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
姜学厚,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从事检察工作15年,长期扎根检察办案一线,锐意进取,获得连云港市“行政检察业务标兵”“三官一律”进网格先进工作者称号,被连云港市消费者协会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先进个人”,入选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姜学厚同志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深耕刑检业务,近五年来该同志共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00余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均取得了较好效果。主动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双碳”战略,探索生态修复“最优解”,办理全省首例索赔海洋碳汇损失公益诉讼案,推动建立“怀仁至善”碳汇司法修复基地。关注养殖污染问题,办理的督促养鸡场拆除案入选省院《检察官的决定》2期摄制并在两会期间展播,被最高检官微头条推送。注重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办理的非法采矿农田“天坑”案省际边界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入选省院2022年典型事例,被长安网等国家级媒体广泛报道。办理的宿迁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在工作中,姜学厚同志还结合办案,深入研究检察实务,撰写多篇研究文章和宣传信息,所撰写的《浅析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遇到的问题的几点建议》被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评为优秀奖,撰写的《刑事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检察监督路径》被《中国检察官》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