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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20箱大虾咋就不翼而飞了
2024-07-24 09:26: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现在从顾客下单到冷库提货、分装打包、冷链快递,都有专人进行现场核对、记录,发货监管更严格了!”

  近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电商产业园内,某电商公司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3年4月的一天,该电商公司仓库主管张某发现仓库中有20箱冷冻对虾不翼而飞。经核实发现,直播间提货单和冷库出货单存根字迹不一致,该电商公司随即报警。

  2023年4月4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很快告破。原来,该电商公司车间主任许某、司机朱某见直播间生意火爆,便动了歪心思。两人合谋,由许某伪造该电商公司直播间销售出去的海鲜提货单,再由朱某利用提货送货的机会将海鲜运送出去倒卖。就这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许某、朱某共侵吞该电商公司对虾245箱,价值11万余元。2023年8月2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许某、朱某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通过梳理直播间交易明细,逐项核对交易品类、数量和价格,厘清了每一次侵占的犯罪数额并确定了货物价值评估标准,同时依法推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及时为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2023年11月15日,赣榆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许某、朱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20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另责令许某、朱某退赔电商公司经济损失11万余元。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电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重要岗位和公司账目没有尽到监管和审核责任,导致车间主任可以私自填写或篡改提货单,对货物交付承运过程也缺乏有效监管。为有效提升公司风险防控意识,赣榆区检察院向其送达《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招录筛查工作,定期盘点货物收发情况等。收到《法律风险提示函》后,该电商公司及时建立了专人专岗清点核对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并针对员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