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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在塔山镇开展检察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宣讲活动
2024-10-10 10:45: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9月27日,由赣榆区检察院、连云港“山海新锋”18班6组和塔山镇政府联合组织的“检察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宣讲大讲堂”活动在塔山镇举行。连云港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海涛应邀参加,塔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山海新锋”18班6组的部分学员以及赣榆区检察院部分同志参加活动,镇村两级党员干部140余人现场聆听宣讲。宣讲活动由赣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颢主持。

  李海涛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醉驾危害性的专题教育宣讲是检察赋能基层治理的有力举措,并结合多年来的法律政策研究实务,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要从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算好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切实认识到其危害性,积极倡导文明出行,从源头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营造拒绝酒驾醉驾、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塔山镇党委书记庄国翠在讲话中感谢检察机关在塔山镇举办检察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宣讲活动,要求全体农村党员干部要以此专题教育宣讲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认真反思,防微杜渐,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防线,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村民群众学法守法、文明出行的表率。

  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根采用“党纪法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法治教育宣讲”的模式,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为塔山镇全体党员干部普及了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此次宣讲活动,使与会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同时提醒身边亲朋好友,时刻将交通安全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维护个人和社会良好形象。

  宣讲活动结束后,赣榆区检察院与塔山镇政府联合签订了社会治理共建协议,双方将本着共同促进、实现共赢的原则,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协作模式,着力提升辖区法治化水平,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赣榆、法治赣榆建设。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