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福建省检察院举行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在理念引领、依法办案、强化监督、保护创新、诉源治理、司法服务等方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实效,以“检察护企”实际行动,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发力。
据悉,福建省检察院先后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16条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16条意见”。2023年11月,该省检察院又出台《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具体举措》,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具体化,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善意保护、文明司法理念深度融入监督办案中,真正做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该省检察机关办理的33个涉企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亲清护企”工作模式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福建省95%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民营企业,70%的科技成果由民营企业创造。为主动融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福建省检察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协同保护十项制度,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在防范化解风险,全面深化涉民营企业案件诉源治理方面,该省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家族企业管理漏洞、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坚持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延伸,向民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371份,促进涉案企业堵漏建制、完善治理。针对涉企案件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该省检察机关加强类案综合分析,推动解决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同时,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社会调查评估机制,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