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季度,赣榆区检察院各项业务数据汇总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25年10月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76件97人,同比件数上升28.8%,人数上升36.6%。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4件68人,同比件数上升28.5%,人数同比下降44.7%。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191件298人,同比分别件数下降7.7%,人数下降11%。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25年10月至12月,共不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人,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80%,起诉30人,同比上升173%。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0人,比去年同期持平。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0人,起诉0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5年10月至12月,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6件。提出抗诉0件。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5年10月至12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7人,不起诉1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3人,起诉13人,同比分别上升117%,下降7.1% 。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25年10月至12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9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