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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三三三工作法”的答复
2017-12-13 18:18:00  来源:

  网友“大壮”:请问你们院的“三三三”工作法是什么?

  答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加培在赣榆区上报的政法工作亮点材料《赣榆区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三三三”工作法成效明显》上作出批示:“赣榆区检察院三三三工作法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密切检民关系、服务发展大局,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示范作用,值得学习借鉴。”

  赣榆区检察院派驻基层检察室“三三三”工作法多次得到省、市院及领导肯定,主要特色体现在:

  一是在建设保障上做到“三个到位”。即人员保障到位,每个检察室分别配备7名干警(其中4人兼职),并由辖区乡镇党委推荐,聘请12名纪检书记、司法和派出所长为联络员,每个村和重点企业在确定1名信息员;资金保障到位,区院优先解决检察室建设资金和经费开支,2个检察室用房、设备及软件均配备齐全;制度保障到位,建立了各项基础性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

  二是在履行职能上积极发挥“三个作用”。即听取群众诉求,发挥“服务者”作用,出台了集市巡防、预约下访、点名接访等便民举措,仅今年即走访接访250余人次,协调解决困难纠纷30余起;围绕依法行政,发挥“监督者”作用,突出了对重点部门、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点的监督;参与社区矫正,发挥“促进者”作用,建立了“2+1”工作模式,由2个检察室和刑事执行检察科分工合作开展监督,并与县公安、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推进联合走访,促进了矫正措施落实。

  三是在工作方法上创新开展“三个共建”。即创新完善“检企共建”措施,围绕服务“沿海经济”、“田园经济”和“环保经济”,分别在相关企业建立联系点、联络点和研判风险点;创新完善“检民共建”措施,做到检群关系密切化、平安共建常态化、代表联络制度化,其中选择重点村作为“社情民意观测点”,结合市院部署“村村到”工程深入镇、村、户开展工作;创新完善“检政共建”措施,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介入监督重大项目建设、协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侦查监督部门配合强化对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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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柴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