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关于命名2018年度连云港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连妇协﹝2019﹞3号)文件,我院第四检察部荣获“2018年度连云港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我院第四检察部由一名员额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及一名书记员组成,四人均为女性,办案具有严谨细致的特点。2018年,第四检察部在院党组和上级院的指导下,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同时,通过人性化办案、社会化帮教、全方位预防,彰显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爱心,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表示将立足岗位,提升素能,珍惜荣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