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继超,男,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内勤。
卢继超1989年3月入伍,在部队当过炮兵,干过通信,学过汽车驾驶,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汽车兵、优秀党员。2001年5月退役后进入赣榆县检察院,先后在车队、控申检察岗位工作。尤其在控申检察部门,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控申检察职责,信访接待、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业绩突出,在各类媒体发表信息宣传193篇,调研3篇,受到领导好评和群众广泛认可。
热心公益,15年无偿献血4600毫升
卢继超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还是一名善做好事、助人为乐的身边好人。从2007年开始,他参加无偿献血活动,15年来,献血总量高达4600ml。若以普通输血每次400 ml计算,他至少能挽回11个人的健康甚至生命。由于助人为乐无偿献血成绩突出,卢继超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这事我有能力做,还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人,我感到快乐。”提到献血,卢继超满脸笑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干警,这是卢继超最大的心愿,他用自己奉献社会的爱心、无偿献血的义举和默默无闻的感人行动,诠释着做人的良心。从刚开始的一年一次,再到近几年一年两次,卢继超每隔半年就主动献血一次。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个人偶尔献一次血并不难,难得的是从未间断的坚守。献血这件事,卢继超坚持了15年,他的无偿献血证已攒了厚厚一叠,这一张张证书,是卢继超实现几十年如一日不忘初心、回馈社会、践行公益的责任与担当,是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初心、怀仁至善”的文化精神和检察风采的弘扬。他说,只要自己身体还可以,就会坚持献血,他希望自己能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献血的队伍中。
同事们为此赞誉他:“不但是一名奋斗在检察战线上的出色干警,更是一名新时代的‘郭明义’”。
心有大爱,把司法救助做到群众心坎上
自2017年进入控申检察以来,卢继超协助检察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5件,发放救助金326.9万元,为家庭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送去检察温暖,解决燃眉之急。
2020年2月,顾某某的丈夫苏某某骑电动车去为年迈的老母亲买药,途中被一辆横穿马路的小型汽车撞倒致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期间花去抢救费用六万余元,大部分靠亲友帮助筹措。肇事方因车辆保险过期,仅赔偿了一万元。顾某某在2019年因交通事故致开放性颅脑损伤、肋骨多处骨折,丧失了劳动能力,顾某某家中的唯一的经济来源是丈夫苏某某每月两千余元的退休金,如今丈夫又不幸去世后,顾某某失去了生活来源。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考虑到顾某某、王某某出行不便等情况,卢继超与检察官一起登门核实情况,调取了相关材料,最终为顾某某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有了这笔救助金,我往后的生活算有着落了。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么多的关心。你们给了我救命钱,让我看到了生活下去的希望。”顾某某感激地说道。
发展“枫桥经验”,用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坚持“法律为上、和谐为贵、调解为先、礼让为贤”的理念,不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刑事和解“赣榆模式”。在检调对接中,卢继超与检察官、调解员一起边调解边摸索边总结,探索出一套刑事和解“五心工作法”,即热心耐心倾听,公心公正说理,交心换位协商,诚心诚意化解,尽心尽责回访。该工作经验得到上级检察机关认可,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2017年以来,卢继超协助办案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完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21件,调解金额达1637万余元,获群众赠送锦旗11面。
2019年10月2日晚上,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撞到步行的徐某某,致徐某某经治疗无效死亡。刘某某的客车没有买商业保险,家里条件不富裕,妻子在知道事故后断然与其离婚,家庭破碎。卢继超配合检察官和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徐某某近亲属同意将赔偿金额降低至100万元。刘某某在其姐姐的帮助下,首次支付20万元,另将自己名下一套评估价值60万元的房产过户至被害人近亲属名下,剩余20万元四年分期支付。“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与被害人家庭成功调解,我会在外面努力挣钱,尽力弥补对我的家庭造成的伤害。”刘某某握着到家里来回访的卢继超的手感激地说。
卢继超就是这样一名有着爱心、恒心的新时代检察官,始终心系公益,心系群众,始终保持退役军人的革命本色,对工作执着追求,辛勤的耕耘和默默的奉献,也让他收获了累累硕果。参加工作以来,被赣榆县(区)委、连云港市检察院及本院评为先进个人、嘉奖等10余次,他所在的部门被连云港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赣榆区总工会评为“五一标兵示范岗”。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干警,要始终不忘从检初心、牢记职责使命,为推动新时代赣榆检察工作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赣榆实践奉献个人智慧,展现个人担当。”这是卢继超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