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林某因强奸罪,被赣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信访人提起刑事申诉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量刑过重,请求再审。
赣榆区检察院邀请律师王康参与公开答复,对其三点申诉理由逐条释法说理,使其最终息诉罢访。
第80次检察开放日 | “榆法同行 共筑成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开启青少年“法治之旅”
第79次检察开放日 | 巾帼绽芳华 护航成长路
开新局 谱新篇 | 赣榆区检察院普法进工地 春暖农民工
省检察院案管部主任李建奇一行走访赣榆区省人大代表
赣榆区检察院官方微信
赣榆区检察院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