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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对两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2022-08-09 17:37: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司法公开、透明,2022年8月3日上午,赣榆区检察院就两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行业代表参加听证会。

  经查明: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何某在连云港市赣榆区其经营的一家通信营业厅内,利用其营业厅经营者的身份,未经顾客同意,单独或指使犯罪嫌疑人徐某、刘某利用顾客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扫描“拉新”微信群内二维码注册某音账号,后将注册的账号发到该群以此获利,共计人民币7662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徐某、刘某分别获利人民币1915.5元。

  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利用其是某通信公司职工的身份便利,未经顾客同意,将顾客新办的手机号发到“拉新”微信群,由群内相关人员用该手机号注册某东或者某音账号,期间王某再将注册账号过程中产生的验证码发到群内以此获利,共计人民币3000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及种类进行了细致的说明,同时解读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保证以后要遵纪守法,并以自己为例向身边人宣传守法的重要性。听证员随后进行发问并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鉴于犯罪嫌疑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建议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最后本院根据参会各方意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徐某、刘某、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提起公诉,同时建议行政机关对相关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本次案件听证会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检察机关转变司法办案理念,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全新面貌。下一步,赣榆区院将继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