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检察院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检察履职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摆在工作首位,坚持“四个聚焦”办好为民实事,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聚焦服务大局办好为民实事。一是努力实现区域治理法治化。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加派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指导办案,有力助推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99件130人,提起公诉326件4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纠正漏捕漏诉11人。二是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度化。制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营经济的意见》,压实工作责任,增强服务民企的系统性和全局性。深入镔鑫特钢、石桥电商等企业,精准解决难题。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2份,制作办案影响评估2份,开展精准普法进企业活动6次,清理挂案4件。三是坚决维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与区法院、区残联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程序,最大程度地满足残疾人的法律需求。对受到犯罪侵害的贫困人员及家庭给予司法救助,已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3件2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四是坚决守护耕地安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摸排线索,分类梳理违法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复垦种植被长期荒芜耕地600余亩,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土地家园。
二、聚焦民生保障办好为民实事。一是筑牢公益诉讼防御体系守护百姓美好生活。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8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其中,办理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功案件1件。二是紧盯“小井盖”,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联合区住建局召开“助推窨井盖安全管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向相关镇政府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及时排查、维修、补齐辖区道路破损窨井盖,消除安全隐患,对窨井盖内及周边区域垃圾进行清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卫生环境。三是关注“小吸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赣榆辖区内一百余家奶茶店全部整改到位,不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可每天减少近万根塑料吸管的使用。四是构建合力保障群众身边的生态安全。联合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和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在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开展非法采矿生态修复精准普法直播活动,吸引观众十几万。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60余人次。
三、聚焦群众诉求办好为民实事。一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1件12人,批准逮捕11件12人。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以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制发督促监护令 11份,督促、帮助、指导失职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落实“法治进校园”。特邀各级人大代表,联合民政等多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100余人次。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23次,录制《红萍说法》栏目8期,积极参加国际禁毒日、暑期安全自护教育等线下普法。与国家正义网合作网上直播强制报告法治公开课,受众宣传近10万人。三是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出台《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聘任34名检察听证员,组织公开听证26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以听证促公正、释纷争,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四是妥善化解信访矛盾。本着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工作理念,共接待群众来访17件次,受理各类监督案件89件,办理群众来信88件次,办理网络信访18件次,努力在第一时间把信访矛盾解决到位。
四、聚焦社会治理办好为民实事。一是积极拓展“支持起诉”绿色渠道。深入工地、乡村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场答疑解惑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将符合拖欠工资条件的案件纳入支持起诉范围,共办理各类支持起诉案件24件。二是开展“守护红色基因,献礼建党百年”公益诉讼检察行活动。对赣榆地区的9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逐一探访,以公益诉讼助力革命遗迹保护,为全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守护红色教育点、打卡地。三是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发《关于做好执法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通知》,念好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公开听证“审、听、问、议、释”“五字诀”,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邀请人民监督员40人次,涉及案件41件。四是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一网”进行各领域法治宣传报道,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教育整顿”“精准普法月月行”等专栏,共发稿700余篇,点击量近100万。组织干警深入到城西镇黑林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民法典讲座、召开村民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村民解答法律难题。召开“检律征求意见联席会议”,为律师开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