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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 | 拒绝校园欺凌,护佑“少年的你”
2022-12-06 09:20: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为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预防校园欺凌,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赣榆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明受邀至连云港市赣榆初级中学,以“防治校园欺凌 共护安全成长”为主题,为该校300余名师生开展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你们觉得学校安全吗?”检察官的一个提问,引出今天的主题“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行为主要表现有:拳打脚踢、扇耳光扒衣服的行为欺凌,辱骂、造谣他人的语言欺凌,排挤孤立他人的心理欺凌,抢夺、破坏他人财物的财物欺凌和在网络上传播侵害他人权益信息的网络欺凌。”课程中,李明专委用影视作品片段为学生们真实再现了“打、骂、传、吓、毁”五大校园霸凌行为,并通过剖析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深入解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侮辱诽谤、抢劫等八种青少年易犯、常犯罪名。

  现场,李明专委还引导学生们就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的不同观点展开大讨论。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做一个温暖的人,用友善的心去对待他人。面对同学间的矛盾,三思而后行,用交流沟通化解误会,或寻求师长帮助,打开双方心结,从而正确化解矛盾;不能诉诸暴力,一时冲动酿成校园悲剧。

  其次,要端正自身言行,充分考虑自己所说的话是否中伤了别人,不恶意诽谤他人,不宣扬他人隐私,不开恶毒玩笑,与同学和睦相处。

  最后,若遭遇暴力、欺凌,千万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变本加厉以暴制暴,要勇敢说“不”。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做好正当防卫,脱身后及时报告老师、家长,寻求庇护。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校园欺凌没有赢家,无论是对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都有可能会造成一辈子难以愈合的伤口。“作为新时代少年,我们有权利、有责任去预防、制止校园欺凌,不成为打落牙齿和血吞的受害者,不成为因害怕而视而不见的旁观者,也不成为因好奇而加入施暴队伍的附和者,更不能成为因情绪失控而犯下错误的施暴者,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守护者:不沉默,不惧怕。”45分钟的课程里,李明专委用通俗易懂的案例故事讲解和精准透彻的法律知识解析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