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向乡村倾斜能有效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质效。4月3日下午,赣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杨红萍先后到沙河镇中心小学和欢墩中学开展法治讲座,为孩子们送去“法治春雨”。
在沙河镇中心小学礼堂,杨红萍结合ppt和短视频,围绕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多重危害,提醒同学们要自觉净化朋友圈,不做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欺凌者”,也不做“自私冷漠”的旁观者,更要学会巧妙求助,避免成为“被欺凌者”。现场共400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在欢墩中学,杨红萍为该校的全体女生作“女生自护”专题法治讲座。她通过办案中的具体案事例,讲述了性侵害的类型,以及被害人因交友不当、家庭失管、自护意识差等遭受性侵害的例子,提出女生应正确对待两性交往,自尊自爱,不论“线上”还是“线下”,都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提高辨别能力及防范意识。
讲座过程中,检察官杨红萍还与同学们亲切交流互动,大家积极、踊跃回答问题,并表示法治课使他们收获满满,希望下次还能听到这样的法治课。
中小学阶段是培树法治意识的关键时期,帮助中小学生树立规则意识,系好人生“第一颗扣子”至关重要。下一步,赣榆区检察院将在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的沟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法治教育需求,精准开展普法活动,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