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赣榆区检察院、应急管理局召开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座谈会,会签《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来,赣榆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工作衔接,有效助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线索移送构建合力。加强双方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案件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村自建房、采伐树木等日常执法及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6条,及时向区检察院移送报备。区检察院对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线索、重大事故隐患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当、管理漏洞等情形,及时与区应急管理局磋商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切实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二、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协查。区检察院和区应急管理局依托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对接,共同解决全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安全生产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张某某等3起伐木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组织开展联合调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发现安全监管漏洞,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推动监督信息互通互动。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区应急管理部门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办理、处理情况,每季度向区检察院通报。同时,检察机关对依照职权和依照申请受理、办理、处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案件情况,每季度向区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健全行政违法预警机制。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风险研判和预警机制,对行政机关在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违法行政行为的倾向性、苗头性情形,及时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发出预防警示,督促依法行政,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质增效。针对张某某等3起伐木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指出监管漏洞,推动整改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