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江苏沿海碳汇功能区生态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力度,2023年4月14日,赣榆区检察院与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赣榆生态环境局、海头镇人民政府,在区检察院联合签署《共建江苏沿海碳汇功能区海州湾示范区(碳汇司法修复基地)合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由肖楠检察长主持。
检察长肖楠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赣榆海洋生态检察保护的相关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对“生态司法+蓝碳修复”常态化机制和“怀仁至善”碳汇司法修复基地作了详细介绍。
“建立碳汇司法修复基地很有意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通过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是一项创新性举措。海头镇作为属地政府,将积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海头镇政府负责人表示。
与会的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赣榆生态环境局代表表示,将立足赣榆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蓝碳司法保护协作,聚力打造赣榆海洋保护样板。
会签仪式结束后,赣榆区检察院与江苏海洋水产研究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赣榆生态环境局代表就“养殖海域贝类起捕渔具”进行座谈研讨。
下一步,赣榆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设赣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凝聚司法保护合力,用“检察蓝”守护“海洋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