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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实 |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2020-07-10 10:25: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今天对董某某、张某某刑事申诉案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查,希望能够起到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审理的效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波说道。

  

  7月6日上午,赣榆区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还有原案侦查人员,原公诉案件承办人,申诉人董某某、张某某。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波担任听证主持人。

  

  此次听证案件是一起发生在2003年的盗窃案,听证主持人对案件基本案情做了介绍,就原案判决是否有错误可能、是否需要立案复查等方面明确议题。随后申诉人分别陈述事实、理由和依据。

  原案侦查人员、原公诉案件承办人、申诉案件承办人阐述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申诉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情况,并出示了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两名申诉人提交了材料,我们调取了相关卷宗,审查了相关材料,董某某提出被害人对盗窃的事实知情,以及证人证言问题,我们与证人三次联系,证人不证实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听证员也对案件承办人、申诉人等分别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了意见,经过休会离席评议后,5名听证员形成并当场宣布了听证评议意见,认为申诉人申诉理由不当,不应支持。听证会结束后,赣榆区检察院再次向申诉人释法说理。

  

  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以公开促公正,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检察权更好地在公众视野下规范运行,确保公开、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