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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赣榆区检察院聚焦“急难愁盼”争做民企“贴心人”
2021-05-31 08:21: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赣榆区检察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举措,注重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对于侵害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双向发力,在加大对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注重对被侵害民营企业的漏洞堵塞和追赃挽损,在真正为被侵害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上下足功夫,争做民营民营企业的“贴心人”,实现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严厉打击侵犯民企权益犯罪,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护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赣榆区检察院以打击侵害民企犯罪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抓手,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对于盗窃、诈骗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该院办理肖某某、齐某某等5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赣榆区某水务公司财务人员被诈骗分子冒充该公司高管诈骗698万元,肖某某等4人接受诈骗分子指使,从ATM机中取出上述诈骗款项中的47.57万元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为诈骗分子转移犯罪所得提供帮助。本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导致该水务公司陷入困境,难以运转,且因该公司系本地较有影响力企业,一时舆论哗然,社会影响恶劣。赣榆区检察院在严密审查案件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快捕快诉,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并得到法院采纳,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彰显了检察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为被侵害民企追赃挽损,当好民企发展“护卫舰”。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中,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将被侵害民营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该院办理谢某某、段某某、张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被害单位是香港客商在赣榆投资兴办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2440万美元,极大带动了本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3名被告人利用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职务便利,趁香港股东无法亲自参与公司经营之机,采取伪造财务报表的手段,挪用上亿元用于个人公司的经营活动,至案发时仍有5300余万元没有归还,给被害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破坏了本地的招商引资环境。赣榆区检察院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迅速查封、扣押三名被告人及其公司的相关财产,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敦促被告人积极筹措款项、主动退赃,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企业的损失,维护民营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促源头治理,当好民营企业“贴心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仅要打击犯罪,也要靶向施策,助力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在涉企案件中,赣榆区检察院结合办案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监管漏洞、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向上述涉案民营企业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援助和司法服务,提升自身防控涉法涉诉风险能力,让民营企业在司法保障中增强安全感、获得感。赣榆区检察院办一起盗窃某钢铁公司面包铁的案件,被告人趁着在该公司厂区内驾驶大车“倒短”的机会,利用出门时保卫人员不登车检查的漏洞,多次用货车将面包铁偷运出厂并销赃变现,盗窃面包铁高达531.95吨,价值人民币159万余元。此案暴露出该钢铁公司存在安全保卫制度不完善、保卫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该院延伸检察触角,深入企业调研,向该公司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当面送达,共同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