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的垃圾被清理了,河里的水干净了,就不用担心下雨时污水横流了。”村民李某对正在开展检察建议落实回访的检察干警说。
为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打通检察助推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2023年2月,赣榆区检察院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经走访调查发现,塔山镇蒋河村南侧河畔附近,存在随意倾倒、堆放及焚烧垃圾的行为,南面河流紧邻垃圾不足10米,一旦下雨,地面污水横流并夹带垃圾、灰烬排入河流,势必造成水体浑浊,对周边土壤及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河畔垃圾不仅污染环境,影响村容镇貌,而且焚烧垃圾极易引起火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推动恢复乡村宜居宜业环境,赣榆区检察院在发现问题后,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及时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提升农村环境质量。镇政府高度重视,在市委驻赣榆区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的指导下,针对检察建议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染物,对河渠进行疏浚,畅通河道;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对辖区内存在生态污染的河渠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杜绝和制止乱丢垃圾的行为。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赣榆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投身赣榆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以“检察蓝”绘就乡村振兴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