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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助推绿色低碳发展
2023-07-18 15:49: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2023年7月12日是第11个全国低碳日,今年全国低碳日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党的二十大以来,赣榆区检察院以“双碳”目标为指引,积极探索、主动实践,在办案中引入海滨湿地固碳、海洋生物固碳概念,探索海洋碳汇生态代偿的修复方式,以检察能动履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2022年8月,赣榆区检察院对于祁某某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中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探索建立“检察+碳汇”工作机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人工增殖放流的基础上,探索海洋碳汇代偿的修复方式,结合海州湾海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脆弱的现状,将涉案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20万余元用于补植200株刺槐、5000平方米草坪。同年10月,南京林业大学碳中和研究中心对该槐树林修复子项目进行碳汇评估并出具《碳汇项目计量分析与调查报告》,认为该修复项目将在30年内累计产生3000余吨固碳效果。2023年4月,该片槐树林修复完成。

  2022年9月,赣榆区检察院受理陈某某非法捕捞案件后,创新引入海洋生物固碳概念,委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评估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可移除碳汇、海洋储碳等海洋固碳部分服务功能损失,参考自然资源部《海洋碳汇核算方法》《养殖大型藻类和双壳贝类碳汇计量方法》认定海洋碳汇损失量为60余吨,赔偿金为2802.82元。2023年4月4日,赣榆区检察院在海头镇小口村建立江苏省首个以“双碳”目标为指引,集生态修复、司法办案、普法宣传、美丽海湾建设为一体的碳汇司法修复基地。

  2023年6月2日,该案在碳汇司法修复基地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庭审中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赣榆区检察院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判令被告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费用311792元,海洋固碳价值部分的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2802.82元,该赔偿金用于认购海洋碳汇。

  赣榆区检察院根据办案经验,出台《关于在贝类非法捕捞案件中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在全国首次明确公益诉讼检察贝类海洋碳汇损失计量方法及损害赔偿机制,破解海洋碳汇损失标准不一、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不全面等办案难题。

  2022年以来,赣榆区检察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污染防治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倾力投入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乡村水体污染、企业非法排污等问题,累计排查涉三大攻坚战线索150余条,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2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河道10余条,整改养殖场29家,整改企业14家。因工作成效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姜学厚荣获2022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个人。

  2023年3月11日,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组织部分赔偿义务人,在赣榆区白鹭湿地公园开展“植此复绿 还绿于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补植复绿活动,7家企业参加此次活动。

  下一步,赣榆区检察院将在继续深化赣榆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基础上,立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以检察能动履职破解发展与治污难题,推动赣榆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实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