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将近,赣榆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前往辖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就一起督促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观察。
“赣榆区公共场所部分母婴室难找且设施不齐全,有的还被堆积杂物,很不方便宝妈群体哺乳”。2024年1月初,赣榆区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云平台提报了这样一条公益诉讼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培志主动领题,将“以公益诉讼检察加强母婴室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出题,部署相关工作方案,明确通过检察履职,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彰显保障妇女权益的检察担当。
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部分医院、大型商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内的母婴设施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发现上述公共场所虽设置母婴室,但存在母婴室被占用、母婴室设施配备不完善、母婴室未设置醒目的引导标识等问题,导致母婴室不能满足就医、乘车、购物的哺乳期妇女哺乳、育婴的需求。
2024年1月24日,赣榆区检察院向辖区内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公共场所内母婴设施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核查,对照相关标准督促整改,依法推进辖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组织辖区母婴室建设单位开展自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并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辖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母婴室婴儿护理台、废物箱、引导标识等配套设施已按标准完善,杂物堆积问题也已经解决,为宝妈们提供了安静舒适的哺乳空间,检察机关的履职充分体现了对妇女的尊重和关爱”。“益心为公”志愿者在跟踪观察后发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