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季度,赣榆区检察院各项业务数据汇总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23年6月至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90件132人,同比件数上升25%,人数上升36.1%。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60件79人,同比件数上升15.4%,人数同比上升33.9。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357件563人,同比分别件数上升45.1%,人数上升56.8%。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23年6月至9月,共不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5人,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500%,起诉9人,同比下降72%。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0人,比去年下降100%。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0人,起诉8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3年6月至9月,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3件。提出抗诉1件。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6月至9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4人,不起诉2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27人,起诉35人,同比分别上升107%,上升191% 。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23年6月至9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