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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赣榆区检察院出台《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规定》
2018-12-21 18:25: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问:《规定》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答: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检察机关执行力,提升检察人员胜任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问:任务目标如何执行?

  答:1、院党组交办工作任务,分管领导要勇于担当,亲力亲为,敢挑大梁,不绕开矛盾走,不当甩手掌柜,杜绝官僚作风,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限时办理的工作任务,特别是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分管领导要强化时间观念,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遇到问题及时向党组请示汇报,主动协调解决。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2、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交办工作任务,部门负责人要牵头落实,根据任务分解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推进,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进展,确保任务顺利达成。

  3、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交办工作任务,部门干警需及时完成,同时做好汇报工作。

  4、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具体工作要细化分解方案,实行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推进图表化,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序时推进。

  问:规章制度如何执行?

  答:1、严格遵守高检院《检察人员行为约束规定》、《六条禁令》以及市纪委《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等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廉洁自律,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外出报告,按时出勤工间操。

  3、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白天不空岗、晚间不缺岗,热情严谨做好来访登记、接待以及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期间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4、严格遵守文风会纪。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除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工作的文稿外,发言稿必须由发言者本人撰写,尽量减少纸质发文,能通过苏检掌上通部署安排的事项,一律使用苏检掌上通。

  5、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中途离会。会议期间要保持精力集中,认真听会并做好记录,除特殊要求不准携带手机外一律静音,严禁交头接耳,严禁场内接打电话,严禁场外逗留。因故无法参会或提前离会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问:纪律作风如何执行?

  答:1、工作期间要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不做炒股网购、玩手游、看视频、串岗或聊天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集体活动期间要积极主动、全身心参与。杜绝消极散漫等行为发生。

  3、重大活动期间要注意自身行为举止以及个人仪表,坚决抵制不良行为,维护检察机关形象。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