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榆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的脸上一直洋溢着笑容,同事们都在猜她有什么喜事的时候,她开心的透露“最近回访的一个校园欺凌案的被害人,其父母表示孩子回归校园后性格开朗了不少,学习成绩也上升了,听到消息自然高兴”。
案件要追溯到今年三月初,初一学生小柔遭受同学及校外辍学未成年人的欺凌,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无法正常学业。
案发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在征得小柔及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在小柔家中对其作了专业心理疏导,小柔的焦虑、恐惧心理明显减少。为更好释放小柔的心理压力,该院在校园欺凌施害者身上下功夫,在释法说理、引导认罪悔罪的基础上,注重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对该案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宣布“禁止令”,并要求每人出具一份承诺书、一份悔过书和改过计划,宽容不纵容。该案的涉罪未成年人及父母主动向被害人道歉并赔付一定的医疗费用,取得了小柔及其父母的谅解。小柔的厌学情绪明显好转,在承办检察官的鼓励下再次回归校园。
为更好夯实帮教效果,减少再次遭受欺凌隐患,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对该案的临界未成年人开展训诫并对其父母进行强制亲职教育,以提高训诫效果。重视与学校之间的沟通联络,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与校园形成保护合力,持续关注、不定期了解被害人在学校的表现,综合施策,取得良好成效。
“多管齐下同下药,帮教的成效方才凸显,这个案件对我们以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承办检察官会心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