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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出台两份文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2018-09-13 09:18:00  来源:赣榆检察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制度,拓宽检察公益诉讼案源。近日,赣榆区院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两份文件,进一步推动了赣榆区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共十一条,对公益诉讼举报线索奖励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一是明确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线索受理范围及举报的线索应当符合的条件。二是线索举报的三种途径,其中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功能的上线,将为线索举报提供极大的便利。三是奖励程序。线索在二日内移送民行部门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线索及时受理,确保线索依法流转。四是明确奖励原则和标准。对社会公众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以“一案一奖”为原则,经审查成案后,检察机关依职权给予举报人荣誉奖励或现金奖励,奖励金额在500至2000元。《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则是对公益损害观察员的受聘条件、职责、考核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一步,赣榆区院将会依据该文件在辖区内聘请公益损害观察员,让公益损害观察员成为检察机收集案件线索的“千里眼”、“顺风耳”,在今后的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两份文件的出台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线索举报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注意和发现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集社会合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