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赣榆区院“50+”干警群体访谈对象是案管科科长李传波同志,一位从检27年的“老检察”。
1980年在常州高级技工学校任教,1990年进入检察院工作。
从检几十年的经历中,李传波同志感触最深的一件事发生在2008年左右,当时他在公诉部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经营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贩卖假烟被公安机关查获,货值共计100余万元。经审查案卷材料和提审犯罪嫌疑人,他发现该案属“零口供”案件,并认定间接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没有达到指控犯罪的证明标准。李传波没有简单地将这起案件“一退了之”,而是联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跋涉辗转河南、安徽、湖北、福建、山东等6省,主动寻找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经历重重困难,最终将贩卖假烟的上游中间人找到,由此锁定关键证据。最终,该案顺利起诉,并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有期徒刑。
“实现公平正义,检察官要主动作为,要加强‘亲历性’。在一个位置上负责一项具体工作,就要尽心竭力把这项工作做好。人的能力有大小,但主观上不努力,就是对工作、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任。”谈及司法改革后的工作,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的李传波同志对工作仍然充满激情和斗志。
李传波同志这样说,同时也是这样做的。案管科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今年前三季度公开法律文书437份,按期公开率全市第一。 为此,连云港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信息公开小课堂在赣榆区院举行。
心系青年干警培养工作
曾经是一名人民教师,转行到检察院后的李传波也曾在检察院的政治处工作过多年。秉着“身教重于言传”的理念,李传波同志经常教导青年干警在工作中要有主动性和延伸性,要清楚“做完”与“做好”之间的差距,要有更高层面的追求,不要一味地就事办事、被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