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萍,2004年选调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现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赣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2016年度“连云港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个人”,荣获市院个人“三等功”。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江苏检察网:听说,你先后在办公室、反贪、侦监等部门工作过,如今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负责人,是否深感肩上的责任更重了?
杨红萍:确实如此,我是一名人民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个母亲,我更知道孩子需要什么。
我在工作中一直扮演的是双重角色,一方面甄别证据、指控犯罪,另一方面为涉罪未成年人的进行帮扶,正确引导他们走出迷途。
正如我经常说的那句话,检察官要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伞、金手指”,“检爱护苗”必须用爱心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让迷途少年重拾信心、点亮梦想。
每当看到那些失足少年的眼神,自己的肩上总会感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检察官,作为母亲,我们要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这些失足的孩子,为这些孩子多做点事,让他们能跟所有孩子一样看到光明的未来。
爱心手拉手,杨红萍主持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江苏检察网:既然说到“保护伞、金手指”,请给我们介绍一下赣榆检察创新的“金手指”帮教模式的内涵,以及推广后带来了哪些作用和反响,好么。
杨红萍:“金手指”帮教模式是以“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内容。自2013年创立起来,我们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日趋完善和成熟,在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近年来,我们运用“金手指帮教模式”已经对90多名不捕、不诉、判缓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截至目前,跟踪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都正常继续学业或者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没有再犯罪的。
“金手指”帮教模式通过不断深化和大力推广,逐步形成了赣榆未检工作特色亮点,并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佳青少年特色维权工作项目”,该做法还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法”。
江苏检察网:从事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这么多年,尤其是跟失足少年接触,你都有哪些“妙招”可以分享?
杨红萍:妙招谈不上,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走入未成年人的心里,检察官得用真心、耐心去理解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检爱”的别样情怀。
每每看到一个个孩子无助、迷茫地站在自己跟前,我总是会充分利用各种谈话、教育的机会去交谈,去了解他们的学习成绩、人际交往、在校表现等情况,鼓励他们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除了跟本人“对接”,我还会与孩子的父母、老师、同学进行沟通交流,多听听意见和想法,借助外力共同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帮助,鼓励他们走好人生道路。
我记得在办理胡某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胡某系一名在校学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矛盾,结果持匕首将同学捅成重伤。了解到胡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而且被害人也是在校学生,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费用,于是我积极跟院里控申科联系,借助检调对接平台,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民事和解。令人欣慰的是,这起案件收到了双重效果,一方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并据此做出不批捕决定,另一方面也为后续的帮教提供了有利条件。
作为另一身份,人大代表杨红萍(右三)进农家访民情
谈到经验分享,我是一直主张提高青少年犯罪风险管控,不仅要抓好“事后”修补,更要抓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比如,进一步丰富了赣榆区检察院“金手指帮教模式”的特色内涵,我们与赣榆区智贤中学共建了“金手指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中心”,“检校合作、检校同行”为未成年人集中法制教育、心理干预和疏导提供了一个专业场所,使法制宣传教育不再是单一的“检察官走进学校”,而是与“学生走进基地”相结合。
江苏检察网:我们都说“防患于未然”,你觉得做好校园法制宣传,需要关注哪几点?
杨红萍:我觉得,不论家庭还是社会,抓好“事前、事中、事后”,这每一环都重要:“事前防范”可以做到“防住风险”;以“事中控制”确保“控住事故”;通过“事后修补和总结”做到“安全警示”。
无论何时,“防患于未然”都是父母、家庭、社会对孩子永恒的责任。在办案中,我始终保持着敏锐眼光,不断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向前延伸,放大办案工作的社会效果。
去年年初,我从教育部门了解到,辖区各所高级中学要计划开展“成人礼”活动,当时我们就建议教育部门何不将法制教育作为成人仪式的重要一环,邀请相关司法人员向即将成年的学生们阐释“18周岁”在法律上的特定意义。
没想到,一条检察建议得到了教育部门的积极响应。我也受邀参加了赣榆区智贤中学2016年度高三学生成人礼活动,为将满18周岁的学生们送上一份特殊的“法制大礼包”。事后,听孩子们反映,这样的教育形式让他们印象深刻,大家认清了自己在成年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江苏检察网:在从事未检工作中,让你印象最深的事情有哪些?
杨红萍:当然是收获了很多来自孩子们的真情感谢,让我感受到这份工作的价值。
记得我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当事人是名高二的小男生,暑假期间,他无意登录了一个传播淫秽视频的QQ群,正是青春懵懂期,小男生为了“享受”更多看淫秽视频的权限,便申请了管理员,从而触犯法律。
当对他宣布附条件不起诉时,小男生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流泪,他的妈妈则紧紧握着我的手说:“太谢谢你了,是检察官给了他继续上学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孩子上高三后非常努力,成绩排在班级前十名,每次模拟考试,他都要打电话给我,诉说自己点点的进步。这个时候,就让我最欣慰、最深刻。
因为,我见证了一个失足少年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令他再次看到了“光明和未来”。
荷韵清香寓清廉
江苏检察网:聊了这么多,我们发现你真是个很文静、很热心的人。工作之外,你都喜欢做些什么?
杨红萍:呵呵,我们院党组倡导快乐工作法,既要辛勤工作,也不要忘记放松身心,健康体魄,像我就特别喜欢瑜伽和做工间操。
工作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每天上午10点和下午4点,我会和其他干警一起到院大厅做工间操。另外,我还参加了单位瑜伽兴趣小组,每周坚持做三四次,在舒展中体味心灵的宁静。(特别感谢孙成强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