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萍现任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金手指”帮教模式,对262名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其中37人考入大学。2023年12月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座右铭:为了孩子,我必须多做一点
杨红萍带领赣榆区检察院未检团队与妇联工作人员在辖区班庄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从2013年到2023年,杨红萍在未成年人检察岗位上工作了十年。十年间她从最初不愿意干未检工作转变为全力以赴做未成年人的坚定守护者,她说:“还有什么工作比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更有意义!”
从失落到备受鼓舞
2013年,杨红萍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调到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随后任未检科科长。对此,杨红萍坦言,“有些失落!看着人家手里十来个案子,我这边却寥寥无几,确实有点有劲使不出的感觉。”直到办理了第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杨红萍才真正感受到未检工作的意义和价值。
高中生小吴(化名)因琐事将同学打成了轻伤。该案被移送到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杨红萍注意到一旦小吴被起诉,他将无法参加高考,前途也会受到影响。在获取受害同学的谅解后,经过慎重严格把关,检察机关决定对小吴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最终,小吴顺利考入心仪的大学。收到小吴感谢信的那一刻,杨红萍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而小吴的经历,也给她点亮了前行的灯——未检工作大有可为!
“以前办案,重视的是事实准确、证据充分,现在更多的是从当事人出发,他们的家庭状况如何?我们能为他们做什么?”“教育、感化、挽救”,这些法条中的原则性文字,刻进了杨红萍的DNA。
为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她创建了以“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在她和团队的努力下,赣榆区已建立起4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成功引入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先后有262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回归社会,其中37人考入大学。
2016年,结合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杨红萍梳理了近三年辖区校园犯罪案件,发现学生犯罪逐年增长,遂向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加强中学生法治教育。在这份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当地教育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法治教育。
每个案件都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
相较于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挑战,未检检察官面临的是对自己认知、伦理和法律底线的挑战。
2020年,杨红萍办理的一起性侵智障少女案,由于直接证据灭失,犯罪嫌疑人吴某“零口供”,被害人小凤(化名)精神疾病鉴定结果还未出来,证词不足以采信,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
但不批捕不代表放过犯罪。吴某被取保候审,补充侦查也同步进行。杨红萍带领办案团队为公安机关提供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与民警到小凤家中走访。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吴某当庭认罪服法。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由于证据极易灭失,犯罪嫌疑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零口供”、当庭翻供现象普遍,检察官必须在内心确信与证据完备之间不断纠缠。存疑不诉往往是最安全、最简单的选择,但显然这不是杨红萍内心的最优解。
“只有尽了百分之百的努力,我才能对被害人一家有个交代,对‘检察官’这个称谓有个交代。”杨红萍说。
把每个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
“杨阿姨,我考上高中啦,谢谢你的帮助,我会继续努力的!”2022年7月的一天,杨红萍收到玲玲(化名)发来的微信,想到这个曾经几乎辍学的女孩重新开始新生活,杨红萍不禁眼眶温热。
玲玲是一起虐待案的被害人,与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尽管家境困难,但玲玲依然坚持学习,并且成绩优异。杨红萍为她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找心理医生为她做疏导治疗,并且帮她联系学校,减免学费。玲玲也逐渐对她充满了信任和依赖。
转眼三年过去了,杨红萍与玲玲始终保持着联系。小姑娘会和她分享开心的事,杨红萍也会时常关心她的学习和生活。
“我常想,如果他们是我的孩子,我该怎么办?”杨红萍说:“孩子犯错了,我不可能放弃他,孩子受伤害了,我更要和他一起面对,给他力量!”
杨红萍觉得,与其说是帮助了玲玲,不如说是自己和玲玲的“双向奔赴”。玲玲的坚强与坚持,也带给她无限的正能量,让她更看清了自己的责任,坚定未检工作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