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实施一月有余,为全面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保障全区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根据联席会议中事先制定的检查方案,检查人员兵分两组,一组负责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确有必要保留的小商店的食品安全,一组负责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店的安全卫生。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模式,涉及全区公立和私立学校,覆盖幼儿园、小学、中学数十家,重点检查食堂加工操作规范、原料贮存、食品配送、留样管理、就餐用具清洗消毒、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等, 以及周边食品店经营卫生状况、经营许可、食品出售,各组做好检查记录并汇总。
检查情况整体良好,发现一所学校未按规定落实陪餐制度,一所幼儿园食品从加工区到就餐区间距较大,存在卫生安全风险隐患。检查中已对上述两所学校指正并督促整改。
此次联合监督检查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该院将建立完善的日常联系工作制度,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构建全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防护网”和“共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