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季度,赣榆区检察院各项业务数据汇总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20年7至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13件162人,同比件数下降26.6%、人数下降25%。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91件116人,同比件数下降18.8%、人数下降17.7%。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322件536人,同比分别上升56.3%、同比上升92.1%。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7至9月,共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7人,起诉42人,同比分别同比下降68.2%、上升40%。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人。同比上升66.7%。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人,起诉0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0年7至9月,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3件。提出抗诉0件。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2020年7至9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3人,不起诉未成年人0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9人,起诉22人,同比分别上升28.6%、上升100.00%。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0人,起诉0人,同比分别持平。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1至3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