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培养,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9月10日上午,我院举行青年干警导师聘任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培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邱孟良主持会议。
聘任仪式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邱孟良宣读了《关于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导师帮带结对名单。随后,刘培志检察长向导师代表颁发聘书,青年干警向导师献花。
导师代表和青年干警代表分别做表态发言,表示今后将以”导师帮带”为契机携手同行,不断取长补短、互相精进,共促赣榆检察高质发展。
刘培志检察长表示,此次聘任仪式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检察人才梯队建设,帮助青年干警增强政治能力、丰富实践经验、提高业务素养,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才。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青年干警导师制的重要意义。青年干警导师制是推进青年干警能力素质提升的有效途径,是构建检察队伍青蓝传承的现实需求。此次青年干警导师制不仅要有仪式,更要有实效,要加强实践教育,将检察人才培养工作“想深”“看远”“做实”。
二要坚持示范引领,切实肩负起青年干警导师帮带责任。“导师”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尽心尽力做好传帮带。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不仅需要培养青年干警业务能力,也需要强化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提升青年干警综合素质能力。
三要勇于担当作为,不断锤炼锻造自身本领能力。青年干警要能够激发主动学、主动思、主动做的内生动力,积极主动在导师的带领下参与案件办理、研读专业书籍、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断打牢法学理论基础、司法实践基础。
四要固化帮带成果,确保青年干警导师制工作成效。政治部要及时跟进帮带效果,结合青年干警个人成长情况组织考核评估。导师和青年干警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学习成果,确保“青年干警导师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