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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诈骗犯罪警示小案例
2021-10-13 09:53: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2018年本地受理诈骗犯罪人数排名第四,排名前三的案由为盗窃、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2019年本地受理诈骗犯罪人数排名第二,排名第一的案由为盗窃;2020年本地受理诈骗犯罪人数排名第一。从数据统计上看,诈骗犯罪人数在近三年间呈现上升趋势,成为亟需重视的现象。现列举一些小案例,以期有所警示作用。

  以帮助办理转学为由诈骗

  2018年4月份,被告人姜某某以能找人为黄某某儿子小学升初中(不在某中学学区)上某中学为由,骗取黄某某微信转账两万元。

  检察官说法:关于学生上学的事宜,要注意关注教育部门的通知。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对于烈士、优抚人员子女、流动人口子女等实行政策性入学。所以,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孩子入学事宜。

  虚构亲友系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能帮人办事为由诈骗

  2017年3月份期间,被告人仲某某虚构其亲戚系连云港市教育局局长的事实,以能帮助张某某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张某某15000元;虚构其亲戚系连云港市国土局局长的事实,以能帮助张某某办理土地使用证为由,骗取张某某15000元;虚构其朋友系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局长的事实,以能帮助王某某在区财政局安排工作为由,骗取王某某两万元。

  检察官说法:工作调动要履行相应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到对口的政府工作部门;找工作也需要通过正常流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容易掉入诈骗的陷阱。

  以结婚、开房为由诈骗

  2018年3月下旬至5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微信分别与仲某某、张某某、孙某某、闫某某认识,后以结婚、开房为名,骗取四名被害人的信任,合计骗取四人5304.08元。

  检察官说法:警惕微信诈骗,更要警惕微信感情诈骗,尤其是以结婚、开放为名,以各种理由明示暗示索要红包转账的,一定要慎重。

  以借款、赊账为由诈骗

  2017年3月,被告人孙某某、车某某因全家欲离开连云港市赣榆区,为筹集去外地做生意资金而预谋实施诈骗,以借款购房、赊账为名先后实施诈骗作案3起,骗取烟酒、手机、现金等财物共计140702元。

  检察官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事后自首、全部退赃,也无法抹去曾经犯罪的事实。所以,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