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赣榆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2015-01-02 18:21: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院

  ——2015年1月14日在赣榆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树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守好江苏北大门、建好江苏北大门”为使命,以“全面深化改革、弘扬实干作风”为总体要求,以“深入三个强化、服务三个赣榆”为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强化司法保障

  ——加大惩治刑事犯罪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平安赣榆建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着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对严重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 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2人,提起公诉 778人。其中,依法批捕、公诉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贩卖毒品案、非法持有枪支案 、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岳强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是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涉毒案件中查获毒品数量最大且涉及枪支犯罪的案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采取宽缓措施。决定不批捕116人,不起诉4人。着力加强刑事案件总体态势的研究分析,会同公安、法院科学把握刑事政策,统一刑事执法标准,确保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有机统一,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坑害民众的犯罪案件,发生在惠农新政策、生态环境、耕地流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2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所立案件涉案金额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其中100万元以上10人,科级干部1人。查办有影响案件为:江苏点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崔自明涉嫌挪用公款903万元、黑林镇招商办张修成涉嫌挪用公款923.4万元、柘汪镇招商办朱忠新挪用公款2002.76万元、宋庄镇建设管理所原所长郑国伟涉嫌挪用公款窝串案件2件3人。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案发单位采纳。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惩防并举,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短信宣传教育9次,开展警示教育9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8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监督水平。深入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1份,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2份,追加起诉4人。积极探索开展在审查起诉环节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坚决、慎重、准确、及时”的原则,讲究方法,注重监督实效,凡符合抗诉条件的均依法提出抗诉,今年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及时受理、审查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案件,再审改变原判决2件。受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9件,其中督促起诉1件,涉及虚假仲裁2件,均发出检察建并被采纳。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深入开展监所安全防范检察,发现并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违规行为6起,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深入开展对“三类罪犯”的专项检察,及时决定对2名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加强与法院、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从源头上查处各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并及时纠正脱管漏管对象。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诉讼监督和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坚持和完善执法办案、社会调查、检察建议“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和扩大法律监督效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力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不懈抓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开展下访、约访、巡访、联合接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倒查,实行“责任下移、重心下移、关口下移”, 开展检察长接待日44次,检察长下乡巡回接待12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同时,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案处置办法,确保“两会” 等特殊时期涉检上访零记录。积极开展 “迎青奥、保稳定”百日专项活动,为青奥会顺利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与公安、法院、信访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联动办案机制,一年来,全院受理各类信访149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和解39件,救助刑事被害人8件8人,发放救助金23000元。

  二、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有了新提升

  ——正确行使检察权,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大“两法两规则”的学习和落实力度,针对性的改进办案工作。坚持检察长直接办案和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引导干警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坚持不懈地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清理,逐案排查,努力实现办结案件扣押冻结款物“零积存”。办案部门冻结、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全部依法严格进行,所有案件各环节程序均按规定流转,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跟踪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积极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工作,通过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说理、刑事案件不捕说理和不起诉说理,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认真执行办案工作制度,执法规范化明显提升。全面执行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及省院《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经费和物质保障得到进一步改善。积极实施技术协同办案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技术协助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技术人员与侦查人员密切配合,坚持“三凡必录”,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高案件质量、确保规范化执法。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扎实推进办案流程监管,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质效,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给予好评。深入推进案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与侦查机关会签了《关于刑事案件受理条件等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刑事案件受理条件等若干问题工作制度》,规范了案件受理条件,提高了双方工作效率。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度保障力明显提升。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抓好自身监督,确保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实行对诉讼环节、办案质量和重点案件监管与统计分析“四位一体”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纪检监察与检务督察、案件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并制定加强对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不断强化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刑事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核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落实好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阳光检务”活动,群众知晓率明显提升。主动向区委汇报重点工作和发展难题,争取理解和支持;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扎实开展“代表联络月”、 “举报宣传周”、 “检察开放日”、“国家宪法日”活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走访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群众参观和评议检察工作,推进工作改善。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公诉人出庭,视察渔业系统发放专项补贴操作流程并提出检察建议,得到好评。今年以来,先后向人大报告专题工作2次,落实人大、政协视察活动2次,走访省、市、县各级代表200多人(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6次,征求意见和建议5件,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改进了检察工作。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赠阅检察机关报刊杂志,编发宣传画册,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不断增强

  -----积极护航“一带一路”建设。认真贯彻省委罗志军书记来赣榆视察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招商引资、“三重”工作、经济增长“三大提速行动”开展检察职能服务。抓住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利机遇,积极融入发展大局,制定出台《赣榆区检察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意见》,采取开展 “服务沿海开发检察行”活动、开通“检企直通车”、建立“园区建设检察服务联络站” 、实施“护港工程”等措施,提供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对“琴岛天籁”等七个投资过亿元的重大项目实行检察长、副检察长负责制,在项目区建立“检察服务站”,维护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外来人口多、本地区港口建设新建项目多、海域、海滩征用问题多的现实,把恶意破坏项目建设、危害港口安全生产、严重妨害正当公务的犯罪行为以及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补贴作为打击重点,查办了一批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案件。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城头、海头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一线平台作用,不断延伸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检力下沉。探索实践“共建创新管理服务企业”的合作机制,与12家企业签订“检企共建”创新管理服务企业协议书。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商讨打击侵害企业行为和服务企业发展措施。利用法律宣传大篷车,积极开展“送法上门,送法进企”活动,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定期走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与企业加强面对面的交流,共同分析在经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剖析原因,解难释惑,增强亲和力和信任感。同时,派驻检察室与本院侦查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对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努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稳定。

  ---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着眼于执法司法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牵头与公安、环保、工商、国土等2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会签协作文件,规范案件移送制度,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高效衔接。10月份,区两办印发我院制定的《赣榆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管理规定》,后又与区法制办共同印发了《赣榆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管理办法》。11月初,全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开通暨联席、培训会议在我院召开,得到市、区领导的大力支持和肯定。自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通过专项活动共排查行政处罚案件1200余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7件7人,有效避免了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问题,整顿和规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积极开展走基层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走基层、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认真开展“三解三促”驻点调研、“百千万工程”以及“帮扶奔小康”、“三深入、三提升”以及“七个一”等活动,采取联系相关部门和协调资金以及项目帮扶等措施,为基层党组织解难题,为困难群众增收入。今年以来,院领导班子成员先后两次深入挂钩帮扶联系镇或村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11条,为基层党组织或困难户协调解决生产生活难题3件。继续利用法律宣传大篷车开展“村村到、区区访”,宣传法律知识,关注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征求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四、始终把素质能力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取得新业绩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与“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教育活动相结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把维护群众利益贯穿于学习和工作全过程。强化“三严三实”教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提升班子领导决策和民主议事水平。组织青年干警召开座谈会、举行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瞻仰沂蒙红嫂纪念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的全过程。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以自侦部门为重点,坚持“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听庭”制度以及定期组织公诉观摩庭活动和“精品案件”评析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教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锻炼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组织开展疑难案件攻坚和业务研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在实践中提升干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涉检信访处置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突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发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依法办案,坚守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带头执行中央8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建立健全整改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杜绝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突出制度保障建设。深化“制定制度重要,执行制度更重要”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制度和内外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优化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坚持和完善“周讲评、月总结、季考核”的工作动态管理考评机制,推进工作任务积极落实。严格执行检察长直接办案、向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述职述廉和中层干部向全院述职述廉等有利于转变领导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和有利于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文明规范执法等一系列制度,不断提高全院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关心帮助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各项检察工作步入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得到了上级院和党委的肯定。我院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和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有30余名干警、5个集体受到省市等各级党组织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记功奖励,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检察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大局观念和执法为民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干警参与社会治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不高,基础工作还要进一步抓实打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以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责任,以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以争创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坚持“深入三个强化、服务三个赣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检察”。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保证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要更加主动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打造“正义检察”。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实干兴榆的观念,使领导干部有正义感,社会有正风气,发展有正能量,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中追求风清气正。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提高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质量,提升办案效果,促进社会和谐。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环境资源保护等坑害民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更加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三要更加全面地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全力打造“公平检察”。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和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着力解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健全检察环节释法说理、检调对接、风险评估等工作措施,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形成执法合力,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要更加积极地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全力打造“民生检察”。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建立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常态化机制,及时化解社会风险;全面加强和规范派出检察机构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治理,使之尽快成为检察机关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推进和安赣榆建设。以加强群众工作为根本,组织检察人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检察机关12309民生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要更加严格地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清廉检察”。把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注重教育,加强引导,努力调动干警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六个严禁”的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和发展大局开展争先创优,不断强化内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彰显争创活力,提升干警公正规范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让县委满意、上级院满意、群众满意。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记全县人民的重托,带领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和本次大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开启我县向着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编辑:jcw_lyggy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