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赣榆区检察院联合莒南县检察院召开苏鲁边界案件研讨会,赣榆区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赣榆区检察院刘波检察长主持。
会上,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报了近期发生在苏鲁边界的8起涉嫌非法开采、占用农用地刑事、行政案件的勘界、测量情况,区公安局就其中两起开采、占用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以及检侦合作发表意见。
会议各方就如何有效办理好8起资源类刑事、行政案件充分发表意见,在案件管辖、案件定性等方面达成共识。会议商定2起非法采砂、占用耕地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由两地分别办理,公安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前期将组成联合办案组,核定占地面积、固定证据、查清事实,在信息资源共享中加强合作,对其他6处占用耕地非法采砂点予以行政处罚,责令修复生态,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和苏鲁边境生态安全。
莒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晋军就协作办理苏鲁边界非法采砂案件提出意见,建议做实做优案件,以高质量案件办理促进苏鲁边界检务合作见实效出成果。
车莲珠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用足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监督手段,既要打击刑事违法犯罪,又要做好生态修复,织密边界环境资源保护网。
刘波检察长指出,两省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强化区域合作、一体作战意识,加强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凝聚跨区域生态公益保护合力,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工作理念推动苏鲁边界检务合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