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区委走进赣榆区青口镇新庄社区共同开展“学好民法典,安全自护伴童行”社区普法和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小刚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他父母能要求退回吗?”“13岁的小刚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3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你能指出哪些属于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吗?”……
本次普法进社区活动,赣榆区检察院强化了未成年人检察和民事检察部门工作职责,实现优势互补,两部门共同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和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活动以民法典和安全自护基础知识测试开始,根据测试结果,两部门检察干警围绕“与民法典同行”“安全自护我在行”两部分展开,传授与青少年有关的民法典知识,提高青少年的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提醒父母防范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和高发风险。
本次普法活动是赣榆区检察院强化内外部联动、积极响应暑期儿童需求的一次有益实践,该院将继续推进此类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系统内部的部门协作,让未成年人在法治关怀中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