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赣榆区检察院针对一起因非法采矿遭破坏的基本农田、河道生态修复问题,牵头金山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以及江苏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等相关单位在赣榆区金山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发生在金山镇石埠村的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所涉及的河道、水域生态修复方案。
会上,赣榆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组组长姜学厚通报了该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江苏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修复项目负责人对案件所涉区域生态破坏情况现场勘查以及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
金山镇政府分管领导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区检察院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合作联系,积极配合针对涉案区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全力协调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农村农业等多部门配合联动,最大限度做好涉案区域生态修复工作。
同时,区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部门也就涉案区域修复过程中河道行洪泄洪问题、国土使用与保护、林木砍伐补偿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进一步全面做好涉案区域生态修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矿产资源类刑事案件中对于涉案区域生态修复工作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课题之一,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的同时,启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化办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组“专人、专业、专办”优势,进一步加强和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将生态修复工作嵌进办案流程中,同时做好针对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释法说理工作,真正做到“过有所惩、损有所补”,将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落地,彰显检察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