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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调解一起案件获赠两面锦旗
2021-02-26 09:14: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近日,因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来到赣榆区检察院,对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所作的努力表达敬意和谢意,为承办检察官和调解员分别送上锦旗。该院采取“刑事和解+律师参与+司法救助”工作模式,成功调解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1月,刘某某的妻子李某某腹部疼痛,刘某某找到乡村医生许某某到家中为妻子诊疗,许某某在未进行过敏性测试的情况下,给李某某挂好吊瓶遂即离开。后李某某突发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某符合肝脏转移癌术后肝脏局部坏死致感染状态下,静脉注射药物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死亡。

  2021年1月,赣榆区公安局以许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损失,遂移送至该院刑事和解室办理。被害人家属刘某某要求赔偿50万元,许某某因赔偿数额较大未予同意,致使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人员进一步走访了解:刘某某自2015年妻子患病以来,先后带其到连云港、上海等地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为常年照顾妻子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刘某某不得不放弃外出打工赚钱的机会,家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医疗费用也大都是向亲友筹借而来,生活非常艰难。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有一个瘫痪的儿子需要常年医治,家庭负担较重,无力满足刘某某的赔偿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承办检察官和调解员及时调整了调解方案,与双方律师进行多次沟通并邀请助力调解。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院针对刘某某的家庭状况又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引导刘某某提供相关材料并提出救助申请,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在律师的配合下,该院调解员融合情、理、法全方位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后该院决定对许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许某某在得知赣榆区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后,非常感激,第二天就将印有“秉公执法尽职尽责”和“公正廉洁 热心为民”字样的两面锦旗分别送到赣榆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和调解员手中。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