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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助力讨回执行款
2021-03-02 18:22: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寒冬的末尾,春雨从二月一直绵延到三月。2021年3月1日,一大早韩某某便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吕成兵的手中,真诚地感谢检察机关为其讨回补偿款。

  早年间,韩某某的丈夫因事故去世,其生前承包的山荒地成为韩某某维持家庭生计的主要来源。2015年因土地流转等原因,韩某某丈夫生前承包的山荒地被其所在的村委会收回,地上树木及建筑物赔偿款协商未果引发纠纷。2020年2月28日,韩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村委会赔偿各项损失40570元及承担诉讼费用。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村委会支付韩某某补偿费38620元并承担诉讼费。判决后韩某某并没高兴太久,因为执行难成为她的又一块心病。判决生效后,韩某某申请执行,村委会以资金不足、财政周转困难等理由拖延履行,法院虽对该案采取了一定执行措施,但由于村委会的经济状况,执行问题一直未能解决,致使韩某某多次信访、上访。

  2021年1月,韩某某找到了赣榆区检察院,申请对该案件进行执行监督。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走访村委会及部分村民,查明相关情况后,及时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一起与村委会负责人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商讨执行方案,并向镇政府相关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经过一个月的不懈努力,村委会最终将该笔执行款项交到法院账户,在接到法官执行款已经到位的电话时,韩某某喜极而泣。“真的太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无以言表,送面锦旗。”为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韩某某说什么也要给检察官送上一面锦旗。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