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下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代表和社区网格员组成帮教小组,依法对一名涉嫌诈骗罪不捕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训诫,并向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帮助、指导失职涉罪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第一阶段为不捕训诫。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后,由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对涉罪未成年人小智(化名)不捕进行了释法说理,公安机关、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社区网格员依次对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告诫,区妇联谌小伟副主席对小智父母监护履职缺失问题进行告诫,该院刘颢副检察长依法对小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训诫并送达书面训诫书。
第二阶段由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并由区妇联组织对未成年人父母进行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令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现场宣告,要求父母深刻反思监护过程长期监管缺位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警示监护人如继续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小智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该院将结合小智具体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等决定对其是否变更强制措施。为切实提高小智父母的监管能力,检察机关要求其父母参加为期4个月的亲职教育,并由区妇联副主席谌小伟讲述亲子教育开篇第一课。
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不断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帮教工作,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开展训诫、现场宣告“督促监护令”、亲职教育等方式,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经帮教小组帮教,作出不捕决定后无一人再犯罪。